河北省心理卫生学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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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,提升全省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,提高我省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知名度,充分发挥全省社会组织在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中的积极性,特号召和组织万家社会组织下基层(社区、乡村)进革命老区开展帮扶活动。现将《万家社会组织下基层进革命老区帮扶活动实施方案》下发你们,请认真执行。
附件:万家社会组织下基层进革命老区帮扶活动实施方案
河北省民政厅
2013年4月8日
附件:
万家社会组织下基层进革命老区帮扶活动实施方案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,提升全省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,提高我省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知名度,充分发挥全省社会组织在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中的积极性。号召和组织万家社会组织下基层(社区、乡村)进革命老区帮扶活动,并制定如下方案: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省委省政府及民政厅党组建好、管好、用好社会组织的要求为依据,积极开展万家社会组织下基层(社区、乡村)进革命老区开展帮扶活动,为我省社会组织在推进经济发展,促进农民增收,改善发展环境,提高民生保障,解决群众诉求,化解社会矛盾,保证社会公平,强化诚信意识,规范社会行为,繁荣文化事业,弘扬优良传统中发挥积极作用。
二、活动内容
扶贫济困、养老助老、捐资助学、脱贫致富、送医送药、科技下乡、献策发展、法律援助等公益慈善活动。
三、活动原则
务求实效原则。办实事、讲实效,不走过场,不搞花架子,把好事办实,把实事办好,为帮扶对象谋实利,让帮扶对象得实惠,不给帮扶对象添乱子,不给帮扶对象增负担,不损害帮扶对象利益。
雪中送炭原则。解帮扶对象之所难,济帮扶对象之所贫,缓帮扶对象之所急,援帮扶对象之所需,多做雪中送炭的事,少搞锦上添花的事。
尽力而为原则。能办大事就办大事,不能办大事就办小事;能办多件事,就办多件事,不能办多件事,就办一件事;有资金出资金,有技术出技术,有人力出人力,有物资出物资,各尽其力,各显神通。
全体参与原则。我省各级社会组织都要积极参与此次活动,不管是社会团体、基金会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,要积极行动起来,主动投身到活动之中,做活动的实践者、参与者,不做门外汉,不当旁观者。
激励先进原则。对积极参与活动且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给予表彰和激励,在年度检查、评估、诚信建设、政府职能转移、购买服务和政策优惠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。
四、活动步骤
广泛发动阶段。2013年4月份各级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要召开动员会、推进会,发号召定措施,进行深入动员,广泛宣传,着力发动,各级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。
确定帮扶对象阶段。2013年5月份各级社会组织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实力,深入基层(社区、乡村)、深入革命老区进行走访调研,摸清帮扶对象情况,确定帮扶对象和帮扶项目。
开展活动阶段。2013年6—9月份,各社会组织根据自己职能和实力,按照确定的帮扶对象及帮扶项目积极开展活动,要循序渐进不断深入,承诺践诺,抓紧时间务求实效。
总结表彰阶段。2013年10月份,各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、登记机关机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收集总结,发现先进典型,树立学习榜样,建立活动长效机制。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将对活动中成绩突出的30家社会组织进行表彰,并广泛宣传他们先进事迹,树立他们的良好形象。
五、活动要求
提高认识加强领导。服务社会、服务人民群众、服务发展是社会组织的义务和宗旨,是提高社会组织的知名度和公信力的唯一途径,发展社会组织的目的,就是要发挥社会组织在建设经济强省和谐社会的作用,有作为才能有地位。各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、登记管理机关要提高认识、统一思想,把活动摆到议事日程,有人抓、有人管,责任明确、分工到人,加强领导、制定措施,确保活动落实到位。
广泛宣传营造氛围。要进行深入动员广泛发动,利用各种媒体和各种形式进行宣传,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动人事迹和先进典型,要及时报道宣传,弘扬正能量,营造活动的良好氛围。
注重指导狠抓落实。各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,要深入一线,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,及时掌握活动情况,了解活动动态,及时指导和督导社会组织开展好活动,按时保质完成帮扶项目。对完成好的社会组织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,对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的社会组织要提出纠正,把活动抓实抓好,抓出成效。
善于总结不断提高。善于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、好做法、好措施并及时进行推广。善于发现活动中的突出事迹和先进典型并进行提炼归纳,树立榜样。善于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,进行分析找出原因进行纠正。建立激励机制,不断提高活动的实效和水平,充分发挥我省社会组织在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中的积极作用。
详情见http://www.hebmjzz.gov.cn/Show.asp?id=1412
请各理事单位、会员单位等医疗组织机构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,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具体的活动方案,认真做好组织工作,开展好各项活动。活动内容可围绕精神卫生法的宣贯工作,对基层革命老区对象做好精神卫生法宣传及精神卫生知识普及,通过别具形式的会诊服务来关爱基层对象的身心健康。
请将开展的具体内容以电子版报送至河北省心理卫生学会。
截止时间:2013年9月20日
联系电话:0311-85917126
联系人:张天红
地址:石家庄市东岗路89号
门诊:0311-871554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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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车:市内乘坐6路/12路/33路/43路/73路到医大一院站下车